| 保險公司 |
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|
| 商品 |
遠雄雄萬利萬能保險 |
| 商品特色 |
- 一次繳費保障期間三種選擇。
(6年滿期、10年滿期及
95歲滿期)
- 滿期保險金依保價金領回。
保單滿期時依保單價值準備金領回。
- 身故保險金為保費1.05倍與保價金二者取其高。
保額、保單價值、保費三者取其大。
- 保單價值─扣除附加費用及保險成本後,按宣告利率以日單利月複利方式累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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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保險內容 |
- 滿期保險金的給付
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時仍生存,且本契約仍屬有效者,
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滿期保險金。
-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
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,本公司按下列三款計算方式所得金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:
(1)已繳保險費
(2)保單價值準備金。
(3)保險金額。
- 完全殘廢保險金的給付
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完全殘廢程度,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後
,本公司按下列二款計算方式所得金額較大者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:
(1)已繳保險費
(2)保單價值準備金。
(3)保險金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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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投保年齡 |
| 6年期(UC1S07) |
10年期(UC1S11) |
95歲滿期(UC1S96) |
| 0歲~80歲 |
0歲~80歲 |
0歲~80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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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投保金額 |
最低保額
10萬,最高保額3000萬(以萬元為單位)
未滿14歲最高保額如下表(保額以萬元)
| 年齡 |
0 |
1 |
2 |
3 |
4 |
5 |
6 |
7 |
8 |
9 |
10 |
11 |
12 |
13 |
14 |
| 保額 |
120 |
125 |
130 |
135 |
140 |
145 |
150 |
155 |
160 |
165 |
170 |
180 |
190 |
195 |
200 |
(未滿14足歲之被保險人累計所有喪葬費用保額,不得大於200萬元) |
| 繳費年期 |
躉繳 |
| 商品特色 |
一律免體檢:倘有體況告知或理賠紀錄者,將以「問卷」來評估風險程度。
拒保體況:
- 已領有重大傷病卡或罹患重大傷病者。
(重大傷病係指心肌梗塞、冠狀動脈繞道手術、腦中風、慢性腎衰竭(尿毒症)、癌症、
癱瘓、器官 移植病史)
- 住院治療中者。
- 意識不清者。
- 被宣告為禁治產者。
- 乙次繳費
配合個人財務規劃,提高儲蓄額度,可一次即投入一大筆保費,以後不必再繳。
- 利率保證、避險獲利
本公司於本契約生效日及其各保單週年日當月宣告(前三年固定利率),乃用以計算該保單月份「保單價值」之利率,該利率不得低於以三銀行上月月初(第一營業日)牌告之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最高固定年利率之平均值。對抗通貨膨脹,不必擔心利率被鎖死。本公司於每月月初(第一個營業日)公佈宣告利率於本公司網站。
- 配合需求、靈活調度
具有隨時領取保單價值的功能,只要自第2保單年度起,提領保價百分之五內,得免扣除解約費用,或在保單滿5年以後,無任何解約的費用,保戶可以在創業、結婚、生子或退休時,一次提領或分多次領取,亦可退休時按年或按月領取退休養老金,領取之金額由自己決定,直到帳戶內金額領完為止。
- 延續財富、合法節稅依據遺產與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之規定:人壽保險有指定受益人時,身故保險金不計入遺產總額,免納遺產稅。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:人身保險之保險給付,
免納所得稅。
註:(自95.01.01起投保之保單有身故保險金3,000萬之免稅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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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體檢規定 |
一律免體檢:倘有體況告知或理賠紀錄者,將以「問卷」來評估風險程度。
拒保體況:
- 已領有重大傷病卡或罹患重大傷病者。
(重大傷病係指心肌梗塞、冠狀動脈繞道手術、腦中風、慢性腎衰竭(尿毒症)、癌症、
癱瘓、器官 移植病史)
- 住院治療中者。
- 意識不清者。
- 被宣告為禁治產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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